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通信电缆等2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34款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5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通信电缆、普通照明用LED模块、读写台灯、电线电缆、水族箱用电器、扫地机器人、LED灯带、电容器、太阳能板、橡胶及塑料机械、足部防护用品、保护足趾安全(防护)鞋、便携式储能电源(户外电源)、通信光缆、电动擦窗机、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防护服装、服务机器人、体育用人造草、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产品、电力电缆、绕组线(漆包线,其他绕组线)等2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90款,其中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6款(其中1款涉嫌假冒)、线上抽查发现不合格44款(其中1款涉嫌假冒)。其中,与电线电缆相关的不合格产品涉及通信电缆21款、电线电缆12款、通信光缆1款。详情见下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并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组织各有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缺陷的产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实施召回,召回情况及时报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