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220KV~500KV超高压交联电缆》等十三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进一步推动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工作,经协会专委会研究,决定即日立项编制《“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220KV~500KV超高压交联电缆》等十三项团体标准(明细见附件1),此次立项的十三项标准由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东营市华东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日辉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牵头完成标准文本的起草工作。